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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3「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公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0條第5項規定,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因前開文件內容將影響辦理空氣污染防治費申報作業,敬請本會會員預作因應。 上開文件內容之電子檔可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最新環保法規/101年9月項下蒐尋取得,或下載本文附件檔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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