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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101年度第2次公告補助公司或商號海外參展計畫開始受理
101年度第2次公告補助公司或商號海外參展計畫開始受理 經濟部國貿局為協助企業拓銷海外市場,公告辦理本(101)年度第2次受理全國廠商申請101年7月至12月之國際展覽參展補助計畫。 本次公告將排除原先每家廠商全年度申請補助之參展計畫數量限制,凡按廠商出進口實績計算本年度補助額度尚有餘額者,皆可提出申請(將併計第1次公告獲配額補助金額);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20日截止。 一、申請資格: 1.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貿易局登記之公司或商號 2.前一年具有進口實績(99年7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 3.前一年未受暫停出進口處分 4.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費記錄 二、每一展覽補助額度: 每一展覽租用一個攤位(設定為9平方米,攤位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補助新台幣(以下同)2萬元,每增加一攤位,增加補助5,000元,每展補助上限為4萬元;補助項目為國際展覽之場地租金。 詳細補助內容及方式,請下載本文附件檔詳閱,亦可逕自專案辦公室網站查詢,或去電專案辦公室TEL:(02)2567-3360#551~55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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