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認可金屬中心為「動力衝剪機械」之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機構
依據勞動部113年7月8日勞職授字第1130205185號公告,金屬中心經該部審查結果符合「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動力堆高機」、「研磨機」及「研磨輪」之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業務,現增列「動力衝剪機械」,認可期間自114年7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止,認可有效期間,金屬中心應遵守「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型式定業務,如經查核有不符合認可條件或違規情事者,將依該要點規定命令暫停辦理型式檢定業務、撤銷或廢止全部或一部之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