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6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推動兩岸標準檢測認驗證合作計畫廠商諮詢需求表
主旨:有關接獲中國大陸反映我國商品輸銷陸方市場發現有不合格情事,委託本會宣導遵守陸方相關規定,以維護我國輸陸商品之品質及市場形象。
公告事項:
一、鑑於本(101)年間於「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架構下「消費者安全合作工作組」之連繫管道接獲陸方反映渠等發現我國商品輸銷中國大陸市場之不合格案件,查其不合格原因計有不符合陸方標準(GB)、不符合買賣契約規定、未取得許可證、品質不良、以舊商品混充、外包裝破損、重金屬含量超標、夾帶禁止輸入物品或廢棄物,及輻射量超標等情事。
二、查前述「消費品安全合作工作組」之連繫管道係秉持維護兩岸消費者權益及生命財產安全之目的而建立,目前我方累計已向陸方通報逾500件已查獲知中國大陸進口商品經檢驗不合格案件,且陸方配合我方通報案件已積極完成所涉陸方工廠之調查、協助改善及禁止出口等協處措施;現陸方透過連繫管道反映渠等查獲之我國輸陸不合格商品案件,亦期我國政府進一步協助或輔導相關業者瞭解及遵守陸方相關規定,以及輔導我國相關業者進行改善等協處措施。
三、為維護我國輸陸商品之品質及市場形象並有利爭取商機,可逕自「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暨消費品安全資訊網」或「中國大陸3C強制性產品驗證查訊系統」,填寫「推動兩岸標準檢測認驗證合作計畫廠商諮詢需求表」(如附件)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
「廠商諮詢需求表」請逕自本文附件下載,並請寄至hyyu@cnfi.org.tw,將轉由專業人員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