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9采购原物料时慎选合法登记之工厂
主旨∶经济部中部办公室提醒采购原物料时慎选合法登记之工厂,以确保产品品质及维持企业形象。
说明∶
一、函转经济部中部办公室100年8月10日经中一字第10000022820号书函。
二、若未登记工厂者,请就近向各县市政府工业主管单位申请补办,详细办理规定可迳洽经济部「未登记工厂辅导服务团」。该服务专线∶0800-288019、049-232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