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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9「机械器具防护标准」修正条文
「机械器具防护标准」修正条文 函转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函,修正「机械器具防护标准」,名称并修正为「机械器具安全防护标准」,业经中华民国98年5月13日劳安2字第0980145475号令修正发布施行。 「机械器具防护标准」修正条文,详细内容如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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