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3敬告会员厂商勿将管制货品输出「北韩」及「伊朗」以免触法
敬告会员厂商勿将管制货品输出「北韩」及「伊朗」以免触法
一、依据经济部民国 96年11月21日公告经贸字第 09604605590号之公告,本业多项液压气动产品已列入「输往北韩及伊朗之敏感货品清单」管制,敬告会员厂商勿将管制货品输出『北韩』及「伊朗」,以免触犯贸易法相关规定。(连结网址∶http://cweb.trade.gov.tw/kmi.asp?xdurl=kmif.asp&cat=cat1605)
二、有关「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及「战略性高科技货品鉴定作业」等相关规定,请至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网站(网址∶http://www.trade.gov.t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