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6行政院核定「政府行政机关纪念日及民俗节日假期调整原则」,并配合修正(96)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
修正明(96)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
行政院核定「政府行政机关纪念日及民俗节日假期调整原则」,并配合修正明(96)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
一、本案调整原则系适用於政府行政机关,又为民服务机关(构)、业务性质特殊机关(构),学校及军事单位由主管机关依权责处理;另民间企业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由劳资双方协商处理。
二、明(96)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前经行政院95年6月2日院授人考字第0950062436号函知在案。并配合修正。
三、上开调整原则及明(96)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已登载在人事行政局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cpa.gov.tw)首页「最新消息」及「办公日历表」中,请迳上网查询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