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3-11-23112年1月1日起「制造业电力用户供电设备维持费惠措施」
112年1月1日起「制造业电力用户供电设备维持费惠措施」
 
一、经济部为协助受景气影响之产业度过难关,由台湾电力公司提供「制造业电力用户供电设备维持费惠措施」,针对112年上年用电衰退10%以上制造业电力用户(计30类行业适用),只要用户申请降低契约容量,并於两年内办理恢复,自今112年1月1日起至明113年12月31日期间之供电设备维持费,打2折优惠收费。
二、另考量各产业生产模式不同,经济部规划多元的时间电价方案,由台湾电力公司增订「高压及特高压电力批次生产时间电价」以增进业者调整产程的弹性,并鼓励在太阳光电充裕的时段角电离峰从9小时拉长到18小时,尖峰则缩短为6小时(15:30?21:30)。本方案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三、请会员厂商多加利用,如有相关业务「制造业电力谘询需求,可洽台湾电力公司业务处费率组用户供电设备维持费优惠措请拨02-2366-6675;高压及特高压电力批生产时间电价02-2366-6674。
 
查询单位 - 经济部产业发展署
电话∶02-2754-1255分机2607 陈先生
传真∶02-2704-3784
 
发文单位∶经济部产业发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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