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3-10-17环境部「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费收费费修正公告」
环境部「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费收费费修正公告」
环境部鉴於国民对於改善空气品质需求日益殷切,为持续强化空气品质之改善,藉由徵收及减免空气污染防制费之经济诱因,促使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减少空气污染物之排放量,特公告修正旨揭费率,并自112年10月1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点∶
(一)新增排放量大户费率级距∶为促侠大型固定污染源强化其防制设备处理空气污染物排放,新增加排放量大户业者适用之级距与费率,以经济诱因方式,降低空污季节之污染排放。
(二)调整甲苯、二甲苯有害空气污染物种费率∶依甲苯舆二甲苯排放量规模,调整费率及增加级距,加徵费率2至了倍,促使业者减少有害空气污染物种排放。
 
旨揭公告资料(含修正总说明及修正公告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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