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问卷调查】企业采购「温室气体第三者查证服务」情形调查
企业采购「温室气体第三者查证服务」情形调查
环保署公告修正「第一批应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新增第二批应办理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对象。全厂(场)化石燃料燃烧之直接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及使用电力之间接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合计达2.5万公吨 CO2 当量以上之制造业,自112年1月1日起适用,将新增250家。
目前环保署认证之查验机构共7家、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证之查验机构共10家,合计12家(不重复)。有鉴於第二批业者今年8月即须向环保署申报温室气体排放量,部分业者曾於相关会议中提出找不到查验单位查证一事,故透过问卷调查掌握业界所遇情形。
※ 敬请会员厂商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填写,俾利汇整提供经济部工业局参考及协助向环保署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