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3-01-12国贸局修正申请「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之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说明
国贸局修正申请「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之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说明
 
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修正「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之「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高科技货品清单」(如附件),并自即日生效。
 
说明∶
一、经济部为防止我国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之高科技货品供作生产军事武器用途,爰公告修正旨揭清单,除原来之第3类至第9类别外,增加第0类至第2类别。出口人输出旨揭清单货品至俄罗斯或白俄罗斯,依贸易法第13条第1项第1款规定,非经许可,不得输出,并应依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办法规定,向该部国际贸易局或该部委任或委托之机关(构)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获准後凭以报关出口。
二、本公告内容及修正清单项目另刊载於该部国际贸易局经贸资讯网
三、相关申请程序详见国贸局网页【输出许可证与进口保证文件申请输出许可证文件申请】
文件标题
档案
经济部修正申请「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之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公告
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高科技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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