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2-05-20食药署「企业供员工自用家用新型冠状病毒检验试剂之专案输入弹性措施」已重新公布
食药署「企业供员工自用家用新型冠状病毒检验试剂之专案输入弹性措施」已重新公布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倘企业为防疫所需,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得委托医疗器材商申请专案输入经卫生福利部专案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状病毒检验试剂供内部员工自用,每员工以100剂为限,向该署缴纳费用提出申请。
 
请务必於申请书之「申请者签名」栏位加盖公司大小章,并缴纳费用2,000元整。如欲使用邮政汇票或即期支票缴纳规费,抬头请写「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检齐以上资料并邮寄至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号F栋 食品药物管理署医妆组 收,如不清楚请洽谘询窗口∶0800-000-257。
 
请参阅「企业供员工自用家用新型冠状病毒检验试剂之专案输入弹性措施」公告网址∶
 
发布日期∶2022-05-20
发布单位∶食药署/医疗器材及化妆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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