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2-05-06修正「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应变措施应行注意事项」
修正「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应变措施应行注意事项」
 
「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应变措施应行注意事项」(下称注意事项)系建立疫情通报、疫调、检疫隔离及情绪关怀等标准程序,透过雇主、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下称仲介) 、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合作,完成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各项防疫措施,以兼顾雇主及移工权益暨国内防疫安全。本注意事项适用对象如下∶
 
•单一厂场员工人数达30人(含)以上,有任一移工确诊。
•单一厂场移工确诊人数达10人(含)以上。
 
雇主遇有前开适对象对情事者,应由防疫长、防疫管理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即时通报地方政府(夜间及假日通报1955专线) 。
 
雇主及仲介除配合通报外,应配合办理疫调、匡列密切接触者、协助移工异地或就地隔离、协助移工隔离期间饮食或物资所需、必要时交通安排、环境给付及薪资给付等事宜。
 
详细资料请迳自点选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最新消息
 
「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应变措施应行注意事项」及「移工群聚确诊因应事项-1110503修正」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参阅。
 
文件标题
档案
移工发生重大群聚确诊事件应变措施应行注意事项
移工群聚确诊因应事项-1110503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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