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110年度超额进用原住民族机关(构)及厂商奖励表扬实施计画」
「110年度超额进用原住民族机关(构)及厂商奖励表扬实施计画」
原住民族委员会「110年度超额进用原住民族机关(构)及厂商奖励表扬实施计画」重点胪列如下∶
【审查方式】
1.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及依政府采购法之得标厂商,由原民会主动通知奖励。
2.非义务进用之厂商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15日前以邮寄方式检送相关文件至原民会申请。
【奖励类别及标准】
1.非原住民族地区之机关(构)∶进用原住民族担任非技术性工级职务等5类人员之总额达5%授予特优奖、达4%授予优等奖、达3%授予甲等奖。
2.原住民族地区之机关(构)∶
(1)进用原住民族担任非技术性工级职务等5类人员之总额达80%授予特优奖、达70%授予优等奖、达60%授予甲等奖。
(2)进用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之原住民族达现有员额之6%授予特优奖、达5%授予优等奖、达4%授予甲等奖。
3.依政府采购法得标厂商∶进用原住民族人数达国内员工总人数5%授予特优奖、达4%授予优等奖、达3%授予甲等奖。
4.非义务进用厂商∶进用原住民族人数达国内员工总人数3%授予特优奖、达2%授予优等奖、达1%授予甲等奖。
进用原住民族人数之计算,应自投保日起,连续进用原住民族逾90日且仍在保,计算基准日截至109年12月31日。
计画电子档请於「原住民族委员会官网/业务专区/各处业务/社会福利/就业服务/超额进用原住民族奖励办法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