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1-07-19经济部公告预告「商品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第七条及第九条修正草案
经济部公告预告「商品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第七条及第九条修正草案
 
经济部於110年7月2日以经授标字第11020050600号公告预告「商品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第七条及第九条,并依行政程序法规定践行法规草案预告程序,以广泛周知各界对於草案内容於该公告刊登公报隔日起60日内惠予提供该部相关意见或修正建议。
 
有关旨揭修正草案总说明及草案内容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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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经济部「商品检验不合格处理办法」第七条及第九条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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