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1-03-26【经济部】修正「动力与公用设备补助作业要点」第3点及第5点附件五,并自即日生效。
【经济部】修正「动力与公用设备补助作业要点」第3点及第5点附件五,并自即日生效。
 
修正对照表及相关附件,请连结以下网址参阅∶
 
修正後法规,请连结以下网址参阅∶
 
本案联络人∶经济部 欧仪鸿 (02)2772-1370 #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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