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9月1日】职业暴露评估管理办法草案说明会
职业暴露评估管理办法草案说明会
依据职业安全卫生法(下称职安法)第11条规定,雇主应依化学品之健康危害、散布状况及使用量等情形,评估风险等级,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另依据职安法第12条规定,雇主对於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作业场所,应订定作业环境监测计画,并设置或委托由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作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测。依前开规定,雇主须全面掌握厂场内所使用之化学品,进行风险分级後采取适当之控制措施,且定期检讨并留存相关纪录备查。为建立以风险
为基础之作业环境监测及暴露评估制度,综整我国劳工暴露评估及分级管理之整体法制架构,职安署规划研拟「职业暴露评估管理办法」草案。该说明会规划邀请政府机关、国营事业等代表与会,就上开初步规划内容进行说明与讨论,以广纳各方意见,完备职业暴露评估管理制度。
主办单位∶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
执行单位∶中国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学会
活动时间∶109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1:30至4:30
活动地点∶中国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学会台北职训中心(台中市忠明南路789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