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19-06-21【法规公告】环保署「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修正发布
环保署「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修正发布

转知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部分条文於108年6月11日以环署空字第1080040625号令修正发布一案。

本案系因应「空气污染防制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业调整申报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之频率,为明确规范排放量申报期程与强化污染物排放量之管理,爰修正发布「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部分条文,本文检附发布令影本、修正总说明级条文对照表各1份,欢迎会员厂商参阅。
 
文件标题
档案
「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发布令
「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修正总说明
「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申报管理办法」修正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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