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检送「防杜美国301条款课徵额外关税之中国大陆货品转运之相关措施」
检送「防杜美国301条款课徵额外关税之中国大陆货品转运之相关措施」
一、美国对中国大陆301条款调查结果,陆续於107年7月6日、8月23日及9月24日对中国大陆出口美国约2,500亿产品加徵10%或25%额外关税,货品涵盖资通讯、机械、医疗器材、钢铁、化学品等(税则号别济6,842项)
二、为维护我国出口厂商之合法权益,并防杜前述中国大陆货品经由我国违规转运或未达我国实质转型要求(如附加价值比率超过35%)即申报为台湾产制,并协助我国业者了解货品输美时的必要资讯,经济部与财政部、交通部、相关业者多次开会後,研拟相关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贸易监测、特定产品(包括自行车、工具机)进口需申报用途、加强出口管理(如加强产地标示查验、贸易港区输出特定产品须附出口许可)、建立原产地规定谘询窗口及出口通关提醒机制、辟建网页提供相关资讯供业者及强化产证管理措施参考。
三、旨揭措施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