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商品回收或改正作业程序」草案暨「应施检验商品发生事故通报与处理作业程序」修正草案说明会
「商品回收或改正作业程序」草案暨「应施检验商品发生事故通报与处理作业程序」修正草案说明会
一、现行商品检验法依不同的违规事由,得命报验义务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另消费者保护法亦授权中央主管机关经依调查,认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之商品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或确有损害之虞者,得命企业经营者限期改善、回收,为利经济部标检局各单位与企业经营者於执行商品回收或改正作业有所依循,爰订定「商品回收或改正作业程序」。
二、另为配合前揭「商品回收或改正作业程序」,该局拟修订「应施检验商品发生事故通报与处理作业程序」,并配合现行运作,就商品事故调查作法予以修订以符合实务运作。
三、为使业者了解相关作业程序应办理事项,并广纳各方建议,俾使未来商品回收或改正及事故通报与处理之运作趋於完备,进而保障消费者权益,爰召开该说明会。
主办单位∶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会议时间∶107年2月8日(四)14:30
会议地点∶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报验发证大楼2楼大礼堂(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段4号)
※旨揭修正草案总说明请迳自本文下载参阅。
※该说明会议程及报名表请迳自至网站线上报名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