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18-01-17有关越南依「东协货品贸易协定」降税期程於2018年1月1日调降关税事
有关越南依「东协货品贸易协定」降税期程於2018年1月1日调降关税事,请查照。
 
依驻越南代表处经济组本(107)年1月2日河内字第10700100010号函办理。

※驻越南代表处经济组来函影本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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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越南依「东协货品贸易协定」降税期程於2018年1月1日调降关税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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