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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2工业局「工厂危险物品资料抛转讨论会议」

说明∶

行政院环保署为推动「化学云-跨部会化学物质资讯服务平台计画」,於104年召开2场次研商会议,邀集相关机关就资料抛转事宜进行协商,因「工厂危险物品申报系统」之资料抛转内容、时程、频率及栏位等无法确认,爰再召开1场该计画之「危险物品资料抛转研商会议」,惟仍无具体共识。

依「工厂管理辅导法」第21条及「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办法」第11条之规定,工厂制造、加工或使用危险物品达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十日内,应以网路或挂号邮寄方式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报其制造、加工或使用之危险物品,然据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了解,目前工厂危险物品申报系统内,约仅有1成业者采网路申报,其馀9成业者皆以纸本向各县市政府申报,资料抛转效益有限。


为了解业者在网路申报上之困难,寻求资料抛转率之提升作法,爰邀集相关单位共同讨论。

 
开会时间∶105226日(星期五)下午140
开会地点∶工业局2楼第1会议室(台北市信义路三段413号)

 

※该会议议程请迳自本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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