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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提供「厂商申办贸易救济谘询服务」
一、加入区域经济整合,营造有利国际经贸环境,是我国经济发展之既定目标与政策。为此,我国必须相对开放国内市场,以我国与纽西兰签署之「台纽经济合作协定」及新加坡之「台星经济夥伴协定」为例,二个协定皆高度开放彼此市场。唯开放市场将对我国内产业带来新的竞争和压力,更可能对许多内需型产业造成冲击。所幸,受冲击之产业仍可运用合法之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平衡税与进口救济)维护自身利益。

二、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自本年2月至12月办理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委托105年「厂商申办贸易救济谘询服务」之专案计画,供国内产业有关贸易救济法规谘询、协助受进口冲击产业申办贸易救济案件等服务。本案设有专人专线服务。

专线电话∶0800-075895(免付费)
传真∶02-27542895

欢迎国内有需要上述服务之厂商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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