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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3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及各分局可受理「台湾制产品MIT微笑标章」申请,敬请踊跃参与!
说明∶ 一、「正字标记验证制度」推广至今已逾60馀年,深获国内民众及业界好评,并经经济部公告采认为台湾制产品MIT微笑标章验证制度第二类验证对象,委任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及各分局担任验证机构,除台湾制产品微笑标章地一类产品已公告之品目外,该局可对国内正字标记产品厂商授权使用「台湾制产品MIT微笑标章」。 二、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95年11月16日工程企字第09500426900号函表示∶「┅正字标记系我国推行国家标准品质保证之验证标记,为促进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品质之提升,本会鼓励各机关以正字标记加注同等品作为规格标示。本会92年1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200044060号函已明示『各机关如使用正字标记产品,其就该产品已依规定办理之检验事项,机关得免重行检验。』。」 联络人∶李泽衢 洽询电话∶02-3343-5121 传真电话∶02-3343-5126 E-mail∶s.lee@bsmi.gov.tw ※详细申请说明请迳至正字标记推广宣导网站(前往网页请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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