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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产业界对於ECFA产地证明取消『价格』栏位之意见调查表」,敬请会员厂商踊跃填覆相关表格!
说明∶ 一、国内输陆厂商反映∶根据ECFA早收清单相关规定,大陆进口商必须先取得进口产品的台湾产证才可以据以提货。大陆进口商看到产证上的价格就可以清楚知道中间商的利润,导致台湾出口商商机的损失。对此,拟建请相关单位在与陆方谘商时取消ECFA产地证明书上第十三栏(发票价格、编号及日期)之规定,并建议参考国际上「原产地证明书」发放之一般格式,以利三角贸易之进行。 二、为确实掌握国内产业之需求,拟徵询产业界意见,敬请各位会员厂商填覆本项调查,并於5月10日前传真掷回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 主办单位∶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 承办人∶陈梅兰 联络电话∶02-2703-3500#187 传真电话∶02-2754-2895 E-mail∶mlchen@cnfi.org.tw ※相关公文函及意见调查表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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