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3-10-01經濟部所屬單位於112年9月26日更名掛牌
經濟部所屬單位於112年9月26日更名掛牌

行政院於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經濟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自112年9月26日施行。
 
經濟部改組亦自即起正式掛牌上路,主要針對商業司、工業局、貿易局、能源局、中小企業處等五單位進行全面升格異動,重新設置為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等五署,署長均為組織調整前機關首長續任。
 
部會正式調整為六個司(綜合規劃司、產業技術司、投資促進司、投資審議司、國營事業管理司、經濟法制司)、六個處(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資訊處),以及十個行政機關(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數、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水利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標準檢驗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發文單位:中華民國行政院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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