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3-08-11固定汙染源有害空屋種類及排放值公告修正

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污種類及排放限值 修正公告

 為嚇阻不肖業者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環保署修正公告「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新增訂十八項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並加嚴一項原有之排放限值,使總管制種類達到二十三項,擴大維護民眾健康;而為能嚴懲偷排行為,也同時增訂從「非法排放管道」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未來不管是從「合法排放管道」或「非法排放管道」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只要超過公告限值,均可依空氣污染防製法第五十三條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公告對照表及公告全文詳附件

文件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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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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