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1-03-26【經濟部】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5點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5點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對照表及相關附件,請連結以下網址參閱:
 
修正後法規,請連結以下網址參閱:
 
本案聯絡人:經濟部 歐儀鴻 (02)2772-1370 #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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