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1-02-0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第71條
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第71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第71條,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有關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逕自本文附件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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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第71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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