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1-01-07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
修正「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名稱並修正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說明:
一、因應「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修正。。
二、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參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