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6-03-18美國對全球進口貨品課徵10%臨時附加費措施

美國對全球進口貨品課徵10%臨時附加費措施

 

美國白宮於 115 2 20 日發布「徵收臨時進口附加費」總統文告,針對全球進口至美國之貨品加徵10%臨時附加費,說明如下:

一、措施

課徵稅率:10%從價附加費

實施時間:115224日(美東時間)凌晨1201分起生效

結束時間:115724日(美東時間)凌晨1201分止

二、不適用課徵之產品(重點類別):以下產品不需課徵附加費(完整清單請見原文附件

電子產品:部分半導體、電子零組件、資料處理設備

運輸設備:客用車、各類卡車、公共汽車及其零件、航空航太產品

能源與原物料:能源產品、關鍵礦物、藥品及藥品原料

其他:部分農產品(如牛肉、番茄、柳橙)及已受232條款規範之貨品

三、不課稅之轉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免課本次附加費

115224日凌晨1201分前已裝船並運往美國

115228日凌晨1201分前已完成通關或提貨

四、其他重要資訊

美方已同步啟動301條款調查,並研議將附加費由10%提高至15%,後續政策仍可能調整。請會員廠商密切關注相關措施,審慎評估對出口成本及訂單之影響,及早因應。

 

主辦單位:美國白宮

文件標題
檔案
榮貿字第1150000600號函
貿雙二字第1157005337號函
總統文告
文告一
文告二
事實文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