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環境部公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相關規定
經環境部公告修正「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相關規定
為因應國際環境管理趨勢及強化污染防治,環境部依據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全氟辛酸(PFOA)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範疇。該類物質具有不易分解、生物累積性高之特性,並經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列為具潛在致癌風險物質,對生態環境及人體健康具一定危害。
本次修正已將上述物質納入「禁止注入地下水體之有害健康物質種類、限值」之適用範圍,以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管理。請會員廠商留意相關法規修正內容,檢視製程及使用物質是否涉及管制範圍,並及早因應,以確保符合法規要求。
相關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等資料,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查詢下載參考。
主辦單位: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