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木材及其衍生產品232關稅之收費指引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木材及其衍生產品232關稅之收費指引
一、美國CBP於本年10⽉10⽇發布旨揭收費指引(如附件),為執⾏《第10976號總統⽂告》(下稱本總統⽂告),對⾃本年10⽉14⽇起進⼝之⽊材及其衍⽣產品,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徵收關稅,要點如下:
。軟⽊材及⽊料(Softwood Timber and Lumber):
稅率:對所有國家課徵10%附加從價稅。
涵蓋產品稅號:4403.11.00、4403.23.01、4403.26.01、4406.91.00、4407.13.00、4403.21.01、4403.24.01、4403.99.01、4407.11.00、4407.14.00、4403.22.01、 4403.25.01、4406.11.00、4407.12.00、4407.19.00。
。軟墊⽊製家具產品(Upholstered Wooden Furniture Products):
稅率:除英國、⽇本及歐盟成員國以外之所有國家課徵25% 附加從價稅。
涵蓋產品稅號:9401.61.4011、9401.61.4031、 9401.61.6011、9401.61.6031。
例外規定:英國適⽤10%稅率;歐盟成員國及⽇本適⽤15%稅率。
。廚房櫥櫃、盥洗台及其零組件(Completed Kitchen Cabinets and Vanities and Parts):
稅率:除英國、⽇本及歐盟成員國以外之所有國家課徵25% 附加從價稅。
涵蓋產品稅號:9403.40.9060、9403.60.8093、9403.91.0080。
──例外規定:
(1) 其他產品:歸類於上述稅號,但並⾮廚房櫥櫃成品、盥洗台及其零組件者,不加徵 232關稅。
(2) 英國適⽤10%稅率;歐盟成員國及⽇本適⽤15%稅率。
二、豁免:
。232關稅:倘產品同時受到《第10908 號總統⽂告》 之汽⾞及其零組件232關稅規範,則豁免徵收本案下之⽊材232關稅。
。《國際緊急經濟權⼒法》(IEEPA)關稅:倘產品已被徵收本案下之⽊材232關稅,則該產品將不適⽤以下依據IEEPA所實施之附加關稅:對等關稅(⾏政命令14257)、加拿⼤產品(⾏政命令 14193)、墨西哥產品(⾏政命令14194)、巴西產品(⾏政命令14323)、印度產品(⾏政命令 14329)。
三、其他規定:
。⾃對等關稅豁免清單移除特定產品:本總統⽂告修正第14257號⾏政命令附件⼆所規定之IEEPA對等關稅之豁免清單,⾃本年10⽉14⽇起,第44章158項貨品將被起徵對等關稅。
退稅: 依據《第10976號總統⽂告》所繳納之關稅,倘符合該⽂告(已達成貿易協議),可申請退稅。
。⾃貿區(Foreign Trade Zone):⾃本年10⽉14⽇起,受本總統⽂告規範之貨品,應以「特許外國⾝分」(Privileged Foreign Status)進⼊美國⾃貿區,提領進⼊美國市場消費時,應依相關稅則報關繳交關稅。
四、檢送本案CBP公告指引如本文附件。
詳情請參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本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