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6針對輸美有關鋼鋁衍生品中之鋼鋁成分價值計算
【政令宣導】針對輸美有關鋼鋁衍生品中之鋼鋁成分價值計算
一、背景說明:針對鋼鋁衍生品,232鋼鋁關稅(現為50%)適用於衍生品中之鋼鋁成分,非鋼鋁成分則適用對等關稅。
二、依據CBP所提供之答客問(FAQ)資訊,鋼鋁成分的價值應遵循《海關估價協定》之相關規定,即買方針對鋼鋁成分,向賣方所支付之總價,通常是依據買方支付之發票所列金額或賣方就此交易所獲之利益。
三、前述所稱總價,包括直接或間接支出,但不包括貨品從出口國至進口國的國際運輸、保險及相關服務產生之任何成本、費用或支出。
四、美國政府積極追查付款不足或詐欺案件,建議進口商在申報鋼鋁成分價值時,應確實遵守相關申報義務。
五、有關232鋼鋁衍生品進一步相關問題,請參考美國CBP網站232鋼鋁常見問題說明,網址如下:Section 232 Tariffs on Steel and Aluminum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六、此外,建議我業者出口前,除瞭解輸銷美國適用的稅則號列外,亦應先與美國客戶充分溝通,確認應備申報文件。
以上資訊詳請見貿易署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