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環境部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二項及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
環境部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二項及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
一、環境部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二項及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二、請逕自點選網址:https://docmeet.moenv.gov.tw/IFDEWebBBS_MOENV/,下載公告內容、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