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預告並徵詢建議,惠請於7月7日前回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公告影本,
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詳案請下載附件。
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本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本法案包含
l 盤查計算方式
l 登錄程序
l 內容
l 主管機關查核權限
l 網路登錄
l 查驗作業…等
以完備我國溫室氣體盤查查驗管理制度相關規定
本法案建請業者注意以下內容
1. 第3條規範排放源盤查項目
因並未與ISO標準進行連動,應再檢討是否符合業者需求
2. 第6條要求於每年3/31前,提報前一年度之盤查內容
但其未考量業者盤查數據蒐集完備與可行性,時程是否可以達成
3. 第8條規範查驗作業不得連續5年由同一查驗機構執行
依據業者實務,是否有更換查驗機構之必要性
4. 第9條要求於每年10/31前,上傳當年度查驗結果
規範由8月延後至10月上傳,但仍未確認查驗機構量能是否可以配合
詳細內容敬請參考附檔提供之草案修正總說明及意見單
如您針對本案有相關建議,歡迎填寫相關建議於意見單
考量本次環保署將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煩請您於7月7日(五)下班前回覆
本案聯絡窗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張文綺
電子信箱:wenchi.chang@epa.gov.tw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