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3-04-17因應最新水情,全臺各地區水情燈號調整事宜
依據經濟部112年3月22日旱災中央災旱應變中心第2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如下:
 
新竹、苗栗及臺中(含北彰化)地區由水情正常(藍燈)轉水情提醒(綠燈)
  1. 自來水在減少民眾生活用水原則下,夜間離峰時段11時至隔日早上5時實施減壓供水
  2. 水情提醒(綠燈)地區,國科會、工業局及相關縣市政府加強輔導園區廠商以總量管制節水5%為目標。
 
高雄地區由減壓供水(黃燈)轉減量供水(橙燈)
  1. 減量供水(橙燈)執行方式以每月1,000度以上工業用水戶節水10%,非工業用水戶自主節水10%(循序漸進至20%)為目標,並由台水公司逐週盤點每日1,000度以上用水戶,節水未達10%之用戶將進行水表鉛封。
  2. 科學園區及工業區採園區總量節水10%,並由國科會及工業局查核管控;非未於科學園區或工業區部份,由縣市政府協助台水公司查核管控。
 
相關最新水情訊息及節水資訊,可至「工業局抗旱專區」、「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及「節約用水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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