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2023-03-29【問卷調查】企業採購「溫室氣體第三者查證服務」情形調查
企業採購「溫室氣體第三者查證服務」情形調查
 
環保署公告修正「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之直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 CO2 當量以上之製造業,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將新增250家。
 
目前環保署認證之查驗機構共7家、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查驗機構共10家,合計12家(不重複)。有鑑於第二批業者今年8月即須向環保署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部分業者曾於相關會議中提出找不到查驗單位查證一事,故透過問卷調查掌握業界所遇情形。 
 
 
※ 敬請會員廠商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填寫,俾利彙整提供經濟部工業局參考及協助向環保署反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