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24-03-25【问卷调查】「113年度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修订」意见调查表
113年度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修订
 
主旨∶检送「112年度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敬请会员厂商针对前揭标准提供修订意见,并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前回覆,俾汇整提供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
 
说明∶
一、本案依据财政部北区国税局113年3月5日北区国税营所字第1130001653号函办理。
二、本调查是依据所得税法第80条第4项及同法施行细则第75条规定办理。
三、检附「112年度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如本文附件,标准之订定乃徵询各该业同业公会之意见及参酌其所提供之统计资料,并配合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及核定资料,参考整体业别营运状况,综合考量後修订。
 
※ 如厂商有相关建议,请填写附件意见调查表,并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前回覆∶
台湾流体传动工业同业公会
 
文件标题
档案
112年度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
113年营利事业各业所得额暨同业利润标准修订意见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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