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导
2018-03-31【重要通知!】有关土耳其对阀类等产品课徵2.3%-20%附加关税一案
有关土耳其对阀类、「乙醯氨基酚 」、合板、单轴拖拉机、注射器等产品课徵2.3%-20%附加关税一案,请 查照。


我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倾函报有关土耳其经济部自公告日(2018年3月28日)起对非与土耳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进口之产品,包括阀类、「乙醯氨基酚 」、合板、单轴拖拉机、注射器等产品课徵2.3%-20%附加关税。


一、依据我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本(107)年3月29日土耳经字第10700000690号办理。
 
二、公报略以,旨述产品自公告日(即3月28日)起对非与土耳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之国家实施附加关税,公告日前已装船将运往土耳其之产品,最迟应於公告日起45天内以报关文件取得登记,则该产品免徵本案附加关税。
 
三、检附本案土耳其政府公报、本案我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中文摘译、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来函及税率表原文各乙份,请迳自本文附件下载参阅。
文件标题
档案
附件一、本案土耳其政府公报
附件二、本案我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中文摘译
附件三、驻土耳其代表处经济组来函
附件四、第8类国家修正前後税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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