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美国对全球进口货品课徵10%临时附加费措施
美国对全球进口货品课徵10%临时附加费措施
美国白宫於 115 年 2 月 20 日发布「徵收临时进口附加费」总统文告,针对全球进口至美国之货品加徵10%临时附加费,说明如下∶
一、措施
课徵税率∶10%从价附加费
实施时间∶115年2月24日(美东时间)凌晨12时01分起生效
结束时间∶115年7月24日(美东时间)凌晨12时01分止
二、不适用课徵之产品(重点类别)∶以下产品不需课徵附加费(完整清单请见原文附件)
电子产品∶部分半导体、电子零组件、资料处理设备
运输设备∶客用车、各类卡车、公共汽车及其零件、航空航太产品
能源与原物料∶能源产品、关键矿物、药品及药品原料
其他∶部分农产品(如牛肉、番茄、柳橙)及已受232条款规范之货品
三、不课税之转运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课本次附加费
在115年2月24日凌晨12时01分前已装船并运往美国
在115年2月28日凌晨12时01分前已完成通关或提货
四、其他重要资讯
美方已同步启动301条款调查,并研议将附加费由10%提高至15%,後续政策仍可能调整。请会员厂商密切关注相关措施,审慎评估对出口成本及订单之影响,及早因应。
主办单位∶美国白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