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认可金属中心为「动力冲剪机械」之机械设备器具型式检定机构
依据劳动部113年7月8日劳职授字第1130205185号公告,金属中心经该部审查结果符合「木材加工用圆盘锯」、「动力堆高机」、「研磨机」及「研磨轮」之机械设备器具型式检定业务,现增列「动力冲剪机械」,认可期间自114年7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止,认可有效期间,金属中心应遵守「机械设备器具型式检定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型式定业务,如经查核有不符合认可条件或违规情事者,将依该要点规定命令暂停办理型式检定业务、撤销或废止全部或一部之认可。